平凉市河长制办公室督查葫芦河水质不达标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为了认真贯彻2018年1~3月葫芦河仁大桥及葫芦河一号桥省考断面水质不达标省、市约谈会,2018年12月25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级总河长王奋彦针对葫芦河水质污染反弹现场督导检查安排部署精神和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葫芦河市级河长马琦2次督查葫芦河水质指示精神,结合近期省河长办明察暗访反馈问题整改要求,3月13日,市政协副主席、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市河长办主任李旺军带领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河长负责同志对葫芦河水质不达标整改及水质污染反弹整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庄浪、静宁县委、县政府及县水务局、生态环境局、河长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庄浪县万泉镇污水处理站建设情况
现场检查庄浪县竹林寺水库生态补水落实情况
李旺军一行现场检查了庄浪县万泉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朱店段水洛河河道砂砾石偷采整改、竹林寺水库生态补水措施落实和静宁县葫芦河裴麻大桥断面水质、威戎镇污水处理站运行及排放水水质、方圆污水处理厂运行及排放水水质、东峡水库生态补水措施落实等情况,听取了庄浪、静宁2县葫芦河水质不达标整改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了水库生态补水台账记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开展、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水质稳定达标、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的建设进度及后期运行等情况,并提出了相关要求。
现场检查静宁县威戎镇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
李旺军指出,庄浪、静宁2县能够按照12月25日王奋彦市长现场督导部署会议要求,迅速开展行动,快速部署落实,采取了竹林寺水库、红崖湾水库、东峡水库生态补水、生活污水临时收集措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明察暗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放水稳定达标整改和加快沿河8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进度等一系列整改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葫芦河裴麻大桥、水洛河徐家城断面今年1~2月水质达到Ⅳ类,水质有明显改善。但水质依然不能稳定达标,仍存在河道砂石料偷采、河道内建设临时污水收集池、河流漂浮生活垃圾、沿河生活污水处理站未建成投用、联合执法合力不足等问题。
李旺军要求,庄浪、静宁2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保持高度警醒,坚决克服懈怠情绪和侥幸心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认真贯彻2018年4月省、市约谈会精神和12月25日王奋彦市长安排部署会议精神,抓实抓细抓紧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全力以赴做好葫芦河、水洛河水质改善工作。一要确保葫芦河、水洛河生态流量的下泄量。采取合理的措施,在保证东峡水库、竹林寺水库供水范围水量充足的基础上,科学调度,协调解决好生态流量的下泄量并做好台账记录,增强河道的纳污能力,改善河流水质情况;二要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要联合县检察院持续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加大力度开展入河排污口、非法采砂、侵占河道河岸线、乱堆乱建专项整治,强化控制截污措施,坚决禁止发生乱排乱倒等问题,尤其是尽快整改河道内的生活污水临时收集池,降低污水污染河道的风险。对河湖违法犯罪及时移交检察机关,形成违法必究、违法必惩的强大震慑;三要尽快建成运行沿河乡(镇)污水处理站。加快建设进度,制定科学、完善的运营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好乡(镇)生活污水污染水质的风险,在完全达标运行之前采取临时收集拉运处理,实事求是记录好污水收集和排放台账;四要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县河长办要牵头定期不定期开展河道明察暗访,对影响河流水质的问题逐河建立问题台账,及时报告县级总河长、河长,做到发现问题早处理、早整治,全力推动河长制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五要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形成执法合力。庄浪、静宁2县要统一安排,按照河长制工作部门职责,发挥水务、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林、工信、自然资源等部门优势,定期开展水环境综合执法,加强协作配合,推动改善河湖保护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全力抓好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确保葫芦河水质稳定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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