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公告

平凉日报 2022-03-23 18:27 大字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12号)要求,自2022年起,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不再统一组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评审,按照坚持“四个面向”,实行“条件控制、科学评估、动态管理”的方式,灵活、高效、便捷地开展新设站备案工作。依据文件精神,平凉市将开展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站条件

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等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和国家博士后当年日常经费资助标准。

5.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和具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合作意向。

6.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

(二)推荐条件

1.建有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防科技工业创新中心、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西部地区可放宽至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高新技术企业)。

2.属于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或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如近5年荣获国家级科技奖励、经工业信息化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

3.近三年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市值500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等国内外知名榜单的高新技术企业。

4.上年度营业收入在4亿元以上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5.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年以上,累计招收2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西部地区可适当放宽)。

6.已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开展项目博士后工作,累计招收2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西部地区可适当放宽)。

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申请新设园区类工作站,须有3家以上辖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企事业单位须全部符合基本条件,且其中2家以上单位分别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

二、设站程序

本次申请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按照单位自主申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择优推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推荐,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查设站的程序开展。

(一)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www. rst.gansu.gov.cn) “下载中心”页面下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4月8日前将纸质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收到申请材料后,对进行汇总审核,择优推荐,推荐单位申请材料、推荐汇总表和推荐函一式3份(含电子文档)报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工作处。

(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推荐,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确认,并反馈申报单位。

(四)获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推荐的申报单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请”专栏,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申请材料须与纸质申请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有关单位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上传申请材料的签字盖章页电子扫描件。

(六)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符合新设站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网上注册,每年4月、10月后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可在网上申报系统查询新设站结果,下载打印新设站备案通知。

(七)根据有关规定,省人社厅将对确有博士后招收需求但尚未达到国家设站条件的申报单位,拟批准设立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展博士后科学研究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园区参加申报,并做好有关宣传和指导工作,确保推荐质量。

(二)各有关申报单位要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

(三)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时将推荐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市人社局808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 0933—8211421

特此公告。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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