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有我与信同行多措并举 全力推进信用监管新机制
近期,市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国、省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意见要求,严格按照平凉市“3659”总体发展思路,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暨城市更新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诚信平凉”建设,全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诚信守法市场环境提供有力的信用支撑。
不断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制定《平凉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平凉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1年版)》等政策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诚信建设制度体系,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根本遵循。
不断加强诚信宣传教育。通过政务服务窗口和社区文化平台发放诚信宣传教育手册资料1600多份,在“信用平凉”网站设置诚信宣传专栏,发布各类信用信息80多万条;同时,开展诚信建设进机关活动,制作诚信宣传公益广告牌;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政策业务咨询时,即时、随机开展“诚信守法”培训和宣传教育900多人(次),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了良好的诚信守法市场氛围。
不断落实信用承诺制度。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9项,依托“信用平凉”网站和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公示。对适用信用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结合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行容缺受理、简化程序,签订信用承诺书,开辟“信用绿色通道”。
不断核查信用记录报告。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相关要求,在项目审批、资金争取、资质审核、政府采购、公务员录用等事项中强化应用信用记录核查或使用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信用平凉”网站信用查询累计超过26万多次。
不断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结合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对中省投资、政府债券、存续企业债券等项目实施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状况好、风险低的项目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状况一般的项目主体,执行常规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存在违法失信、风险高的项目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适当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今年累计开展现场抽查项目和企业180多个(次)。
不断发挥牵头引导作用。严格按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场环境建设专责工作组的要求,充分发挥牵头引导作用,率先落实双公示、信用承诺、信用修复等“诚信平凉”建设任务,督促引导各县(市、区)、市直成员单位扎实有序推进信用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撰稿:邵国宏审核:李彦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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