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典型案例
学史力行办实事 普惠政策促安居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典型案例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突出发展和为民要求,聚焦广大缴存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了“为党旗添光彩、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切实增强了缴存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根据国家相关房地产调控政策,依据住建部归集、提取、贷款业务标准规范,报请管委会颁布了平凉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提取管理办法》《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政策,重新修订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新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放宽了提取条件,支持缴存人在异地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高了贷款额度、延长了贷款期限,首套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原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最长期限由原20年延长至30年,二套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原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最长期限由原15年延长至20年。
自新办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来,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三新一高”要求,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打造更加高效、便民的服务环境,有效保障了广大缴存人改善住房条件资金需求。截至12月中旬,“跨省通办”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3笔,单位登记开户40笔、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8929笔、提前归还清公积金贷款1笔,异地转移537笔,累计为10.36万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73.44亿元,向9.76万名职工家庭发放贷款144.72亿元,贷款余额68.97亿元。今年提取12.65亿元,完成年计划15亿元的84.33%;发放贷款13.57亿元,完成年计划15亿元的90.45%。今年,实现增值收益6195万元,完成年度计划3912.33万元的158.35%;向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补充资金6116.52万元,累计向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补充资金1.86亿元。以苦干实干业绩生动诠释新时代住房公积金工作者的担当和作为,以实际行动奋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构建绿色、开放、兴业、安宁、幸福新平凉做出积极贡献。
作者:胥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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