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平凉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国家税务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甘肃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448号)、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类政策清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80号)等文件要求和规定,现将2021年度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和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核定缴费
(一)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和金额
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可在2021年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6063元的60%(3638元)至300%(18189元)之间自主选择适当缴费基数。年缴费额度在8731.20元至43653.60元之间分九档自行选择缴纳。
2.缴费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12%计入社会统筹基金。
(二)办理时限、地点和所需资料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已参保的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54、355窗口办理。
(三)其他
1.受疫情影响,2020年未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已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执行2021年度缴费标准,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期间免收滞纳金,过期不再受理补缴事宜。
2.除政策有规定外,灵活就业人员不得补缴往年灵活就业期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增加缴费年限。
3.正规就业在单位参保后,企业职工不得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同时缴费。对当年未缴费月份建议在单位参保之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到单位参保缴费的上月为止,做到无缝衔接,以维护自身养老保险权益。
二、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和期限
1.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取得合法劳动报酬,并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和2021年从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包括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进行了灵活就业登记,并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申报:
1.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
4.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其它社会保险补贴待遇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6.补缴2020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7.依据相关规定不再享受补贴的其他情形。
(二)补贴标准
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标准为本年度养老保险最低年缴费额8731.20元的三分之二,即每人全年补贴5821元(四舍五入保留整数)。缴费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补贴(每人每月补贴485元)。
(三)办理程序
坚持“先缴后补”的原则,累计享受未满3年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按规定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社区进行就业登记,所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就业状态为“灵活就业”,以个人身份参加(接续)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本年度养老保险费。
2.申报人如实填写《2021年度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登记审核表》,经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社区初审盖章,本人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到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56综合窗口办理申报登记,市就业服务中心复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补贴资金转入个人社保卡账户。
(四)申报所需资料
1.身份证(或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社保卡复印件1份。
5.《2021年度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1份;(请申报人事先在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ingliang.gov.cn/自行下载打印该表,经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社区审核并在“社区审核结果栏”加盖印章后再行到场办理,即可与缴费同时一次办结,防止重复跑路。)
6.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可委托其他人员前来办理,除提交上述本人应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五)申报登记时间地点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可持补贴申报所需资料到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56窗口办理申报登记。逾期视为放弃,不再补办。
三、关于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求
按照全市疫情防控和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管控要求,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2021年度缴费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业务时,请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杀措施,扫码测温进入大厅办事。需事先在大厅叫号处获取顺序号,防止人员聚集。办理业务时,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按顺序排队办理,保持一米间距,戴好口罩,不随意相互交谈,严防疫情传播。办理结束后迅速离开,不无故停留。
遇有疑难问题和特殊情况,及时向带班人员反映,协调解决,严禁阻挠工作人员维护秩序,严禁破坏现场办公秩序和疫情防控措施要求,若由此造成后果的将依法处置。
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平人员,须按规定进行报备和隔离,在完全解除风险后再来办理相关业务,严禁红黄码及其他有风险人员进入政务大厅办事。
若因疫情原因,上述事项发生变化的,以最新公告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平凉市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建议缴费档次表》
附件2:《2021年度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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