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崆峒在行动】崆峒区多部门联合依法拆除一处违法建筑
10月26日,区住建局联合区执法局、区公安分局等单位,对位于南苑二号小区内的一处违法建筑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程发才现场指导拆除工作。
据了解,南苑二号小区内的违法建筑是城建物业公司于1999年未经规划许可,利用小区公共用地违法修建的7间砖混结构门面房,用于办公和对外出租。
根据平凉市崆峒区拆违(危)拆临专项整治行动要求,2021年10月26日,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组织200人,出动2台挖掘机、2台装载机、1台洒水车和4台运输车辆,依法对南苑二号小区违法建筑实施了强制拆除,共计拆除门面房7间,拆除面积210平方米。(编辑 刘晓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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