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促宣传·禁燃禁放入民心 崆峒区司法局大力宣传《平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

平凉日报 2020-05-20 16:26 大字

平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正式施行以来,崆峒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主力军作用,不断加强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扎实做好《规定》的普法宣传工作,有力推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宣传学习,增强禁燃禁放思想认识。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禁燃禁放”工作全过程,首先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把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作为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的重点工作,立足长远,站位全局,认真抓好抓实。组织全系统干部传达学习了《平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正文,制定下发了《平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宣传通知,调动了基层各司法所落实宣传的积极性。各司法所高度重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充分利用进村入户、农村集市、脱贫攻坚入户等形式,做到宣传全覆盖、落实行动迅速,确保在临近禁放区的村落及街道落实好禁燃禁放。

二是汇聚宣传合力,营造禁燃禁放浓厚氛围。印发了《崆峒区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各区直单位普法责任、普法主体与任务。全区各普法成员单位克服厌战畏难情绪,大力开展《规定》的宣传普及和政策解读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流动宣传、入户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相关规定,自觉将普法工作融入到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实践全过程。通过各单位工作群,多角度、广覆盖地在各村、生产经营场所、学校幼儿园、景区、政府工作部门以及临近禁放区的村宣传禁放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经常性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在全区范围内营造禁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三是丰富宣传形式,推进禁燃禁放深入人心。对《国务院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平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典型案例以宣传册、微信群等形式进行推送,设计并印制了《告全区居民的一封信》,印制相关宣传品3万份,发放至各个司法所。5月14日,联合市司法局、区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文旅局、商务局、公安分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卫健局、团区委、妇联等单位,在人民广场开展了以“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依法、安全、环保”等燃放新理念。现场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标语横幅,广泛开展街面宣传。截至目前,全区已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宣传活动21场次,推送宣传稿件6篇,共发放各类宣传品5000多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5000多人次。

四是打造宣传阵地,实现禁燃禁放全面覆盖。加强与区电视台、区广播电台、区融媒体中心等的沟通协作,调动各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的LED电子屏滚动播放《规定》内容,通过“崆峒说法”微信公众号推送《规定》全文。利用新媒体宣传平台的宣传发动,有效地动员和号召了群众积极参与并大力支持“禁燃禁售”工作。计划在新建全区普法宣传运动公园,增设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内容。同时,加强与其他单位的合作,计划开展“法治进乡村”,在全区民主法治村开展主题宣传,不断扩大《规定》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面,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落实宣传工作网格化管理,与司法所签定目标责任书,张贴全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通告,组织相关人员上门入户宣传,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作用,监督家长移风易俗,不燃放烟花爆竹。通过移风易俗,积极引导文明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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