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应急管理局以“四项措施”积极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准确了解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感受和诉求,进一步优化应急管理政务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近期,平凉市应急管理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以“四项措施”积极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有效提升了社会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
一、明确评价内容,完善评价指标。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在开展梳理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件资料、简化办事程序等工作同时,进一步将服务机构、服务平台、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服务应用等全部纳入“好差评”范围,严格按照国家“好差评”评价标准,设立了“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5个评价等级,紧盯事项管理、办事流程、服务规范、服务质量、整改实效、监督管理等环节服务工作,努力构建全内容、全流程、全方位、多角度政务服务评价指标体系。
二、拓宽评价渠道,做好评价服务。按照《平凉市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实施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构建“1+2+X”评价渠道。“1”即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页面,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评价功能,方便企业群众在线进行即时评价,实现网上服务“一事一评”;“2”即线下政务服务机构和线上政务服务平台2个渠道。在服务窗口醒目位置设置评价器和二维码,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自主评价,实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X”即通过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监督平台、电子邮箱,召开企业和群众座谈会等多种方式,方便办事群众对我局政务服务工作进行客观准确评价,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三、注重评价结果,及时处理反馈。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被服务对象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对反馈的意见建议第一时间由专人受理、核查,对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问题,立行立改;对情况复杂的问题,采取承诺答复、整改回访等处理方式,建立台账,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确需延期的,最多10个工作日内完成回访,做好回访整改记录,实现回访整改率达100%。
四、自觉接受监督,提出解决方案。正确对待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或新闻媒体等公众媒体的评价结果,自觉接受评价监督。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事项流程、办理环节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方案,限期整改到位;属于作风方面问题的,采取既对事又对人的方式组织开展专项整改。将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评价结果与个人绩效考核挂钩。同时,建立差评申诉复核机制,允许工作人员对差评进行举证解释和申诉申辩,排除误评或恶意差评;及时查处刷“好评”或恶意差评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好差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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