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落实《平凉市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实施意见》有关重点人群隔离医学观察问题的补充通知

平凉日报 2020-02-21 17:12 大字

平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落实《平凉市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实施意见》有关重点人群隔离医学观察问题的

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现就落实《平凉市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实施意见》重点人群隔离医学观察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分级分区管控后,来自市外高风险区的,必须单人单间居家隔离14天。对来自湖北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的,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

二、来自市内外中风险区不能提供健康证明的,单人单间居家隔离14天;能够提供健康证明的,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监测,不需要居家隔离。

三、对于来自市内外低风险区的,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监测,不需要居家隔离。

四、已治愈的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均需居家隔离观察14天。

五、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均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为与上述人员末次接触后的14天。

平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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