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推进

平凉日报 2019-08-16 08:38 大字

平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推进

改造开工2.3万户完成投资5.28亿元

“感谢有这么好的政策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施工队很照顾居民需求,特别是大热天的始终坚守岗位,真的很不容易。”家住平凉商城11号楼的市民杨丽娟告诉记者,虽然改造的过程会给生活带来了一些不便,但精心改造后,小区“颜值”将大大提升,生活幸福感也大幅提高。

8月14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今年,全市棚户区改造计划新开工40项25001户,其中拆迁改造11项2184户、旧住宅楼改造29项22817户,概算投资32.8亿元。截至8月8日,全市棚户区改造开工23677户,开工率94.7%,完成投资5.28亿元,其中老旧住宅楼棚户区改造已开工22817户;拆迁改造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860户,货币化安置860户。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为顺利推进棚改工作,年初,平凉市制定印发了《平凉市2019-2020年棚户区改造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形成了市级政府牵头抓、县(市、区)政府抓具体、相关部门挑担子的目标责任体系。各级各部门通力配合,全力抓推进、促开工,保证了棚改项目顺利推动。

按照既为任务,又不唯任务的原则,多条腿,多渠道筹资,着力破解棚户区改造资金“瓶颈”。平凉市多元化筹措棚户区改造资金,截至8月8日,今年全市共争取中省专项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棚改专项债券27.23亿元,已到位18.7亿元,创历史新高,确保了棚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坚持把土地房屋征收作为棚改攻坚的重点,把依法依规办事贯穿于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始终。全市采取宣传发动、政策激励、行政推动、司法强制等措施,分片包干推进征收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将房屋摸底、价格评估、安置房源、未登记建筑认定处理和分户补偿等情况在征收区域内予以公布,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在签约期限内既不签约、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搬迁的被征收户,及时启动司法程序,对法院作出行政裁定的,组织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做到了该补偿的一分都不少,不该补偿的一厘也不加,形成了拆除一户、震慑一批、带动一片的良好攻坚态势。

同时,平凉市始终把工程质量安全放在项目实施的首位,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管,加大对质量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工程质量过硬、安全可靠、群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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