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平国土公告[2019]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平凉市人民政府批准,平凉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P2019-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拖欠平凉市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2、其它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三、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4号)内容规定,如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四、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次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可分期缴纳,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清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50%(包括竞买保证金),剩余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在2019年10月30日前缴清,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本次拍卖活动同时实行网上和现场报名。申请人可于2019年4月3日00时00分00秒至2019年5月7日17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进行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获取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须于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7日(节假日除外)到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大厅提交书面申请(企业资质及相关证明须带原件)进行报名资料的审核。
八、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国家信用体系无失信记录的查询结果。
九、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7日17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9年5月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9年5月8日(星期三)10时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举行。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平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
十二、银行账户与联系方式
(一)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662102018309100010-0001
(二)联系方式
1、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933-8350138
2、未来四方集团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经理王经理
联系电话:1389332226619893127128
(三)竞买人在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宗地项目对应的竞买“登记号”,每个宗地项目对应的“登记号”为竞买人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发送至竞买人手机短信中的8位数字的竞买“登记号”。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未来四方集团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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