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加快推进涉改部门办公用房整合调配

平凉日报 2019-02-01 11:12 大字

近日,平凉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印发《涉改部门和单位办公用房调配实施方案》。《方案》贯彻《平凉市机构改革方案》精神,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平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办公用房标准,坚持先机关后下属、先定位后调整的原则,对涉改部门和单位办公用房进行初步整合调配,有效解决办公急需,有力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

《方案》指出,涉改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和综合性内设机构必须在同一地点办公,其他内设机构尽量集中办公。对涉及的办公用房(业务用房)要全部如实登记,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调配、租赁或转换用途。办公用房安排使用情况要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要报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备案。

《方案》要求,对整合腾退的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实行统一管理,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原则,及时交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调配使用。新入驻部门和单位确需对办公用房(业务用房)进行维修改造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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