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分析—交通工具类投诉高居商品类投诉首位

平凉日报 2018-09-29 09:34 大字

2018年前三季度,平凉市工商局消费维权服务中心共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建议共1631件,其中投诉为1309件,根据前三季度的投诉分析来看,交通工具类投诉连续三季度一直占据商品类投诉首位。

投诉的问题主要有:1、存在模糊合同条款,对订金约定不明确,消费者在交付定金后提车环节出现问题时,订金无法退回;2、消费者在提车时商家不能同时提供合格证,致使消费者的车辆无法挂牌上户。3、商家强制收取续保押金,消费者自主选择保险公司时,不能退回续保押金。4、不能很好的履行三包义务,经销者和修理者常以消费者使用不当为由,让消费者承担高额维修费用。5、配件质量有问题导致二次维修,实际维修时间与承诺时间争议问题。

消费提示:消费者购车时,要仔细查验随车凭证和文件;在填写购车合同时,要注意车辆信息是否写全,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要在订购合同上明确如下要素:车辆的主要配置如品牌、款式型号、排量、颜色等,还要明确标注何年车款,违约责任、交车期限等;要认真填写购车中各种附加费用的明细项目。并且提醒消费者面对汽车厂商的宣传和推荐时,一定要冷静理智思考再做决定,在购车前认真阅读官网上原厂装备表、切勿一味地追求配置高档、功能齐全,避免改装原车电路影响安全性能,注意保管好发票和说明书等材料。严格按照汽车说明书规定的时间或里程范围到维修点进行保养,并要求维修点在车辆保修卡上做好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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