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科技局坚持“四动发力”推动高企认定“量率齐升”
2021年,市科技局强化政策调动、部门联动、市县齐动、科企互动四项举措,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机制,有力推动了高企申报认定工作的落实。全年备案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9家,净增82.35%,同比增长76.5%,全市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30家,高企数量、净增率、同比增长率均实现新的突破。
一是政策调动,激发科技创新的热情。全市以加快推动各类中小企业创新驱动发展为目标,深入贯彻国家、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平凉市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平凉市贯彻落实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精准锁定政策受惠企业群体,落实创建国家、省、市级创新平台奖补资金,带动了更多企业向科技型发展转变,全面提升了企业竞争力。2019-2021年全市兑现涉企奖补资金1685万元,其中,争取全省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研发费用补贴资金345万元,下达市级奖补资金172万元,有力调动了企业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企业通过项目实施、平台建设、人才培育等开展创新创造,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
二是部门联动,增强齐抓共创的合力。市科技局以提高和优化服务质量为抓手,联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市统计局等,联动做好企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R&D)工作研判,协同县(市、区)科技、工信等部门,深入服务企业。与市财政局协同核查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指导企业用好财政扶持资金;与市税务局协同指导企业做好研发费用补贴申报填报,促使企业对研发费用正确归集,完成清缴汇算;与市工信局联合下发R&D摸底调查通知,不断指导规上企业做好研发费用归集及技术创新活动,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与市统计局对接统计填报流程及口径,指导规上企业完成2020年度企业R&D经费调查统计。通过多部门齐抓共管,使各类科技型中小企业明确了标准要求、政策红利,形成了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了企业科技创新工作。
三是市县齐动,做实梯次培育的基础。依据市内科技型企业实际,市科技局指导县市区按“三个一批”( 培育一批、贮备一批、争创一批)的思路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方式,分类指导,重点推进,形成良性循环发展。发扬“网上办、马上办、及时办”的精神,主动与省科技厅等相关部门对接,解决企业在培育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对企业的精准支持,热心为企业搞好服务。邀请省科技厅及省市有关专家,深入崆峒区、灵台县、工业园区等县市区,对重点培育企业进行“一对一”服务指导,解决了企业亟需解决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帮助企业知晓、理解、用足、用好政策。同时,在现代农业、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智能光电等领域围绕产业链部署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集中各类创新要素,推动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的研发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得到进一步调动和释放,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的支撑。各县市区确定主抓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细化目标和任务,将高企培育发展工作纳入全年总体工作计划,明确推进时间节点和路径,扎实开展组织发动和指导服务。截止10月30日,全市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70家,待省科技厅公示24家;认定市级科技创新型企业30家,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14家,科技型企业群体培育不断壮大,为实施科技区域创新增强了动力,市场主体创新生态环境持续得到优化。
四是科企互动,提升规范管理的水平。市县区科技部门以引领和带动企业自主创新为主线,以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高质量培训、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在线推行科技型中小企业“一站式”入库评价、进企入户指导研发费用归集、多层次开展高企认定政策宣传解读等一系列创新活动为举措,实施精准化指导服务,有序改进了高企培育过程中企业政策掌握不清、认定条件知晓率低、硬件准备不充分等,规范了市县区工作程序,打牢了高企培育认定工作的基础。企业在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基础上,积极申报认定市级科技创新型企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对标对表规划企业发展路径,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2021年,全市高企认定政策累计培训200余人次,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21家,成功备案19家,备案率90.48%,科技部门与企业的良好互动,提升规范了全市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管理水平。
今后,全市科技系统将持续推进高企认定“四项举措”的落实,不断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管理服务。一是加强科技型企业的源头培育力度。在全市范围内优选10家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发展势头较好、符合国家重点支持领域的省、市级科技创新型企业作为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着力进行扶持培育,开展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研发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的作用,加速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与落实。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作,宣传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交易合同减税、小型微利企业免增值税和所得税等支持政策,在科技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中开展面向科技型企业的重点政策解读,鼓励企业申报自主知识产权,开展专利新技术新成果转移转化,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三是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活动的财政支持。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创建各类创新平台,争取财政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四是推进深层次的科技合作。支持企业广泛参与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牵头的科研攻关项目,通过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企业创新联合体、研发众包等方式,共享创新资源、开展协同创新。鼓励企业开展国内外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五是推动完善企业研发体系。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完善内部研发管理制度,建立研发平台,引进培育创新骨干团队,打造一批技术创新水平高、成长性好、人才支撑作用强的创新型企业群体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促进企业增强实力,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审核:马继军 撰稿:何肖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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