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关于启动橙色汛情预警(II级)响应和山洪灾害二级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

平凉日报 2021-10-04 11:44 大字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和单位,万宝川农场:

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现启动灵台县橙色汛情预警(II级)响应和山洪灾害二级预警响应。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万宝川农场取消所有人员休假。

(2)县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即时预警,将预警信息传达到村、到户、到人、到企事业单位。

(3)各乡镇、各部门进入警戒状态,抢险应急队伍集结待命,主管领导和带班领导进入临战状态。

(4)各乡镇、各部门的领导除带班指挥外,还要带队深入防洪重点部门检查防汛工作,消除防洪隐患。各乡镇及各专业抢险队集结待命,有关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到重点部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县直各部门应全力确保重点设施正常运转。

(5)出现灾情、险情的乡镇要提前进入紧急状态,动员一切力量抗洪抢险,抢险救灾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发生险情乡镇主要领导负责组织指挥,并将情况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6)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和山塘溃坝等),村委会可直接报告县防汛指挥部和乡(镇)防汛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7)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有关行政村(组)的上述情况报告后,应立即发布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警信号。在最短的时间内,用电话或书面材料传真通知到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用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尽快通知到临水、临崖等有山洪或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行政村(组),做好防御山洪(地质)灾害准备以及人员安全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有山洪或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行政村(组)立即采用相应的报警信号(如广播、锣鼓等)以告示群众;

(8)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调动应急抢险队赶赴山洪(地质)灾害点开展防灾抗灾及抢险工作;同时,县自然资源局应立即派出工作组赶到山洪(地质)灾害点指导防灾抗灾及抢险工作;县直有关部门(水务、住建、卫健、民政等)各司其职,投入到防灾抗灾及抢险工作中去,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9)同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将上述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告形式传真上报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10)预警方式:

第一种预警方式:应当将暴雨预警信息和溪河洪水水位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时,设置预警信号(如广播、语音电话、手机短信等);

第二种预警方式:应当将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和水库及山塘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信息立即发布时,设置报警信号(如广播、锣鼓等)。

灵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灵台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2021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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