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提标全面完成

甘肃经济日报 2019-06-10 01:00 大字

本报灵台讯(通讯员贾芳)日前,灵台县已全面完成了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提标任务。提标后,全县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达到429元,人均月补助标准达到396.1元;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对象月补助标准分别达到335元、318元;城市、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分别达到8184元、5232元,特困供养护理照料补助标准分全护理、半自理、全自理三个档次,护理照料补助分别为每人每年3600元、2400元、1200元。截至目前,全县已按新的标准发放1至5月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费共计2674.05万元,确保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精准救助、精准帮扶、真正脱贫无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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