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多人拟任拟任省纪委省监委案件审理室、监督检查室主任
(本文原标题:《刚刚,甘肃发布最新一批干部任前公示》)
现将省委研究拟提拔使用的亢生伟等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按姓名笔画排序)
亢生伟 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甘肃金昌人,出生地甘肃金昌,大学学历,法律硕士,现任省法院民二庭庭长、正处级审判员,拟任省纪委、省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小东 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甘肃灵台人,出生地甘肃泾川,在职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现任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拟任兰州新区纪工委书记(试用期一年)、党工委委员。
齐永强 男,汉族,196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陕西临潼人,出生地甘肃兰州,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省环境保护厅总工程师,拟任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试用期一年),省水利厅党组成员。
孙光慧 女,汉族,196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吉林敦化人,出生地甘肃金昌,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教授,现任西北民族大学党委常委、组织人事部部长、教师工作部部长、党校常务副校长,拟任兰州城市学院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党委常委。
芦红 女,汉族,196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湖北汉川人,出生地甘肃兰州,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省纪委、省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拟任省纪委、省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澍 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甘肃漳县人,出生地甘肃漳县,在职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处长,拟任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党委委员。
杨建福 男,汉族,196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甘肃灵台人,出生地甘肃灵台,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陇东学院学校办公室主任,拟任甘肃医学院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党委委员。
汪德元 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甘肃永登人,出生地甘肃永登,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现任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拟任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试用期一年),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
张峰 男,汉族,196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甘肃静宁人,出生地甘肃静宁,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省纪委、省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拟任省纪委、省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全民 男,汉族,196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甘肃陇南人,出生地甘肃陇南,在职大学学历,现任省纪委、省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拟任省纪委、省监委第九审查调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泽武 男,汉族,197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甘肃陇南人,出生地甘肃陇南,大学学历,法律硕士,现任省纪委、省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拟任省纪委、省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中伟 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济南人,出生地甘肃兰州,在职大学学历,现任省纪委、省监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拟任省纪委、省监委第八监督检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志鹏 男,汉族,197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天津人,出生地天津,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拟任省纪委、省监委信息技术管理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志坚 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陕西延川人,出生地陕西延川,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拟任省纪委、省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洪星 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甘肃临潭人,出生地甘肃临潭,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省纪委、省监委第十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拟任省纪委、省监委第十二审查调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崔锦云 女,汉族,197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甘肃通渭人,出生地甘肃通渭,大学学历,法学硕士,现任省纪委、省监委法规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拟任省纪委、省监委法规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董平 男,汉族,196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昌邑人,出生地甘肃兰州,在职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现任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正处长级),拟任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谢忙义 男,汉族,196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甘肃甘谷人,出生地甘肃甘谷,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省林业厅总工程师,拟任省林业厅副巡视员。
裴森林 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甘肃甘谷人,出生地甘肃甘谷,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现任省审计厅财政审计处处长,拟任省纪委、省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至2018年10月25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二处
电话举报:0931—12380
短信举报:13909312380、13919312380
网络举报:www.gs12380.gov.cn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648号
邮政编码:730030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18日
来源:甘肃组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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