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泾自然告字[2019]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泾川县人民政府批准,泾川县自然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甘肃阳光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表格详情请见报纸)
二、规划建设要求规划指标符合泾川县城市规划和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以泾规建条[2019]23号《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详见出让文件)。
三、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公开挂牌方式出让。
四、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参加竞买。申请人历年来在土地出让中有欠缴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期动工和竣工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中,不得参加竞买。
五、竞买申请申请人可于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2月2日,向甘肃阳光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以银行交换到达泾川县非税收入管理局保证金账户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16:00前,甘肃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19年12月2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获取出让文件时间和地点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0月31日起,到甘肃阳光拍卖有限公司获取。
七、挂牌时间与地点公告时间: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1月19日
挂牌时间:2019年11月20日9:00—2019年12月4日10:00
挂牌地点:泾川县政府招待所(泾川宾馆)(如有变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1.本公告约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2.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泾川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宗地编号:JC[2019]17号)》,以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3.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4.本次出让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要在建设控制红线内按条件使用土地;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九、银行账户开户单位:泾川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甘肃泾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030122000000680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泾川县自然资源局挂牌主持人:甘肃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经理联系电话:13993163308
泾川县自然资源局
甘肃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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