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11个组织、13名个人获共青团中央表彰
本报讯 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各级团组织奋发有为、再创佳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共青团中央日前决定,授予全国500多名同志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脱贫攻坚驻村团干部专项”等称号,授予500个基层团组织2018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称号,追授14名同志“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追授2名同志“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其中甘肃有13人和11个组织获表彰:张掖市民乐县第一中学高三(34)班学生韩世丙等6人获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甘肃)称号;泾川县高平镇许家坡村团支部书记力鹏等5人获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甘肃)称号;嘉峪关市酒钢三中团委、舟曲县峰迭镇机关团支部等11个单位获2018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甘肃)称号;追授四川省凉山森林消防支队西昌大队三中队二班消防员孟兆星(甘肃籍)、四川省凉山森林消防支队西昌大队三中队三班消防员郭启(甘肃籍)“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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