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突出五项重点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去年以来,泾川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各项决策部署,促使河流沟道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一是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县上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县实施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落实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县级总河长的“双河长”工作机制。设立了县河长制办公室,调配了3名工作人员。各乡(镇)全面落实“河长+警长”工作责任制,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村支书分别担任乡村两级河长,乡(镇)公安派出所所长担任河流沟道警长。全县共设立河长174名,其中县级总河长2名,县级河长4名;乡级河长19名,河道警长15名;村级河长、管护员各149名,实现了河流沟道县、乡、村三级河长全覆盖,为河长制工作深入推进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是制度机制建立到位。建立了县河长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23个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县乡两级分别制定了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出台了河长会议、河长巡河、督查督办、信息报送与共享等工作制度,全县河长制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宣传引导深入推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全方位宣传水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多角度报道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党原镇向全镇居民印发了《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开展了“绿色发展始于心·环境保护践于行”主题宣传活动;丰台镇建立了“丰台镇河长制”微信公众平台、河长制宣传微信群,并在镇广播站“丰台之声”栏目定期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等内容,为推进河长制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四是专项整治成效显著。按照一河一策、综合施治的原则,把解决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作为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强力推进河道整治,全面落实管护措施,河道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严格规范河道采砂管理,集中利用40多天时间,抽组水务、国土、环保、公安等部门100多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关停泾汭河川区采砂厂、粉石厂、疏浚点48家,着力恢复河道原貌,有效改善了河道生态环境。扎实开展河道清理整治,投资157万元,对泾河城区段河道内影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临时设施及林木、河道垃圾等进行全面清理;完成汭河城区段袁家庵水文站至312国道汭河大桥河床清淤16.8万平方米,清除杂物39万立方米。着力解决污水直排问题,制定了《泾川县泾河拦洪坝断面控源减污达标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城区街路改造,敷设排污主管网35.9公里,城区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87%,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至目前,全县17个入河排污口进入污水管网收集9处,达标排放3处,取缔封堵5处。切实强化水资源管理,制定了《泾川县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自备水源井实施方案》,关闭城区供水管网覆盖区内经营性水源井38眼,结合棚户区改造关闭自备水源井33眼,压减地下水开采量50万方以上。不断加强畜禽污染防治,制定了《泾川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对泾河王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16家养殖户全面落实了清栏关停措施,有效改善了河流水域环境质量。
五是督查考核得到加强。严格落实河长巡河检查制度,6名县级河长开展巡河13次,深入推进水污染综合治理、河流环境整治等工作;乡(镇)河长坚持每月巡河1次,村级河长坚持每月巡河(沟)5次,强化了河流沟道日常监管、环境保洁等工作落实。制作设立河长信息公示牌131个,公开了河长职责、河流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县督查考核局、县河长办对各乡(镇)2017年度实施河长制工作进展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考核,印发了督查通报,促进了重点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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