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市法院审结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

甘肃经济日报 2019-11-05 00:45 大字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苏叶)10月29日上午,华亭市法院对被告人马某、马某轩、李某、于某、马某伟、米某凡恶势力犯罪团伙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介绍卖淫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判处六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至三千五百元不等的刑罚。这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华亭市审结的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8年以来,以被告人马某、马某轩二人为纠集者,被告人李某、于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伙同被告人马某伟、米某凡,在一年之内时分时合实施犯罪6起。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马某轩夫妻二人经常与被告人李某、马某伟纠集在一起,马某伟又纠集于某入伙,在华亭市辖区内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多宗违法犯罪活动,各被告人的共同犯罪行为,致2人轻伤、5人轻微伤,且在民警执行公务时,马某暴力抗法,致使大量群众围观;实施的敲诈勒索、介绍卖淫的被害人均为未成年人,其行为确系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恶势力”认定标准,依法应认定为“恶势力”。

新闻推荐

平凉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华亭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10月30日,平凉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王小军带领调研组,对华亭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

华亭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华亭县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