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融媒体中心关于征集“新崇信”客户端及新媒体产品标识启事
按照媒体融合发展工作要求,为了打造“新崇信”客户端及其它新媒体产品的独特文化品牌,现面向社会征集“新崇信”客户端及其它新媒体产品标识。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4月15日
二、征集要求:
1、须为原创作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媒体标志标识、口号雷同,且标志标识尚未被注册。
2、评选标准:崇信县融媒体中心新闻客户端(App)的名称为“新崇信”。因此要求设计的标识必须兼顾时尚和媒体元素,能够体现媒体特点,富有文化内涵、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另外,考虑到传播性,要求设计标识易读、易懂、易记;可在包括名片、纸杯、席卡、PPT模板及其它需要该视觉符号的场所使用。作品应符合崇信的媒体形象定位,融入崇信元素。要简洁明快,色调、风格不限。应征徽标作品分辨率至少为300dpi,以JPG格式提供图片文件,同时提供矢量原始设计图。作品需附有2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尺寸、比例、颜色)和理念说明(蕴含的意义、背景)。
三、投稿
投稿邮箱:348462707@QQ.com
咨询电话:0933-6124905
联系人:张虎平
投稿标题:“新崇信”征集作品。
在提交征集作品时应一并提供应征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固定电话或手机号码。
四、奖项设置
设置录用奖1名,奖金为人民币1000元。
入围奖2名,均有奖励。
五、活动声明
1.投稿作品应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未侵犯他人著作权、设计专利以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体、图像;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因标识相同或者类似引起诉讼或无法进行商标注册,均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投稿作品如若获奖,视为投稿者同意崇信县融媒体中心拥有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投稿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崇信县融媒体中心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发表和应用,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3、获奖作品一经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作品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和发布权均归崇信县融媒体中心所有,设计方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否则构成侵权,主办单位保留依法追究设计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4、凡参加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接受本声明所有内容。
5、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崇信县融媒体中心所有。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征集活动。
崇信县融媒体中心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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