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下闸蓄水的通告
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定于2020年1月15日开始下闸蓄水,电站蓄水后,攀枝花市境内金沙江下游水位随时会下降或上涨。为确保乌东德水电站水库淹没区、影响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乌东德水电站定于2020年1月15日开始第一阶段下闸蓄水,预计3-6天后水位高程将达到海拔895米。
二、乌东德水电站拟定于2020年5月1日开始第二阶段蓄水,预计5月27日蓄水高程将达到海拔945米;2020年8月开始第三阶段蓄水,预计8月31日蓄水高程将达到海拔958米;预计10月30日蓄水高程将达到海拔965米。在满足环保要求的条件下,正常蓄水高程将达到海拔975米。乌东德水电站库区影响范围涉及东区、仁和区、钒钛高新区、盐边县境内金沙江水域。
三、蓄水期间,电站上、下游河道内的水位上下变动幅度较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库淹没区、影响区及下游河道水位下降、上涨区域内从事耕种、捕鱼、采矿、挖砂、游泳、漂流、放牧等一切生产经营或从事对水库安全运行有影响的任何活动。
四、蓄水期间,库区迎水面地段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易引发两岸土质和松散堆积物塌滑或滑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远离悬崖、陡壁、边坡、堆积体等危险地段,密切注意河道水位变化,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措施,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五、蓄水期间,库区周边居民要监护好家中未成年人、智障人员、聋哑人员,管理好家养牲畜,严禁库区周边居民及家养牲畜进入水库淹没区,严禁任何车辆及人员在淹没区以下的交通道路上通行。
六、各县(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电站库区及上下游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制定相应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加大安全宣传,在重点地段、关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组织人员加强库区及电站下游安全检查及巡查,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远离水库蓄水区域及下游河道水位下降上涨区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市、县(区)交通和海事部门要落实水上各种船舶的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实施全面监督管理,做好管制、通告、警告等工作。
八、乌东德水电站工程建设部应加强库区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制定应急预案,发现险情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九、对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擅自进入水库淹没区、影响区和河道水位下降上涨区域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责任。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0812-3324600;东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0812-2222301;仁和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0812-2900155;钒钛高新区管委会总值班室:0812-8880777;盐边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0812-8653511。
特此通告。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0年1月16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谢恩兰记者梁波)1月2日,是传统的腊八节,盐边县行政审批局工会为了搭建行政审批工作互联互促的桥梁,当天中午做了一...
盐边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盐边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