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曝光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攀枝花日报 2019-11-25 06:31 大字

日前,攀枝花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这3起典型案例是:

1.米易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原工作人员何俊杰组织领导涉恶集团犯罪问题

2015年至2016年期间,何俊杰纠结何某某、郑某某等同案人员,在米易县境内以“炸金花”和“斗牛牛”的方式聚众赌博,并安排孙某某等人在赌场中放高利贷谋利,采取跟踪、守候、滋扰等方式追讨债务、逼迫还债,形成了以何俊杰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何俊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他涉案人员已另案处理。

2.盐边县公安局永兴派出所原代理教导员赵登国充当涉恶犯罪人员“保护伞”问题

2013年至2016年,赵登国在担任盐边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副所长期间,收受涉恶犯罪分子冯某某、夏某某礼品礼金和贿赂,不正确履行查禁违法犯罪活动职责、选择性执法,放任纵容冯、夏二人经营容留妇女卖淫场所,充当其“保护伞”。2019年10月,赵登国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办事员。其他涉案人员已另案处理。

3.盐边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马程府履职不力问题

2016年10月,时任盐边县新九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马程府,在担任新九乡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期间,收到新九乡综治办、新九派出所和当地村“两委”反馈董某某品行不端,曾因打架斗殴受到治安拘留、刑事处罚,不符合候选人资格的意见后,对董某某乡人大代表候选人资格审查不严,仍将其列为新九乡人大代表候选人,导致董某某当选乡人大代表,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4月,董某某又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马程府对不符合候选资格的董某某当选乡人大代表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5月,马程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涉案人员已另案处理。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处的以上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丧失党性,直接下场参与涉恶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个别党员干部知法犯法,与违法犯罪分子沆瀣一气,甘愿充当“保护伞”;个别党员干部不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工作失职失责,造成恶劣影响。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党纪国法,自觉与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坚决斗争。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深挖根治”的关键阶段,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站稳群众立场,发扬斗争精神,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持续推进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专项整治,以雷霆手段摧毁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益链”“关系网”,巩固良好政治生态,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

中共攀枝花市纪委 攀枝花市监委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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