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 新担当 新作为 攀枝花市两级法院多维度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每季一庭审”观摩活动。攀枝花市中院开通12368服务热线,服务群众。与工商企业代表举办恳谈会。拍摄环保主题法治微电影《秘密》。“依法审理涉重点产业、重大项目案件1442件,助推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化解涉‘棚改’纠纷450件,服务保障新型城镇建设;出台司法服务‘康养+’产业、绿色发展等意见14个,形成毒品犯罪、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司法统计报告13份,立足攀枝花工矿业发展需求,创新推出府院协同处置涉企案件、涉煤案件等工作机制,合力化解执行难题……”这是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光旭代表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攀枝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向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交出的一份法院司法服务大局发展的成绩单。
近年来,攀枝花市两级法院多维度找准、用实司法举措,以有限的司法资源“桥接”广泛的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以务实的举措和良好的实绩赢得地方党委和社会的认可,法院工作报告连续两年以超过98%的赞成率通过人代会审议。
发挥司法职能
服务产业发展需求
“法院充分发挥职能服务企业发展,通过恳谈会面对面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的方式非常好,了解企业遇到的法律难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攀枝花天伦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述伦如是说。
2018年3月23日,攀枝花市法院系统与本市50多家工商企业代表围坐一堂共话发展。恳谈会结束后,攀枝花市中院全面梳理与会企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把好的建议融入到法院正在制定的《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中。4月26日,该实施意见正式出台,两级法院将更高效地办好涉企案件,更精准地为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目前,攀枝花市从“百里钢城”到“钒钛之都”的资源开发升级,需要高效、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攀枝花两级法院开通涉钒钛产业园区案件立、审、执“一条龙”绿色通道,审理涉园区案件137件,审执涉“红名单”重点企业案件639件,为创建“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提供司法保障。
2017年来,在攀枝花市影响较大的富邦公司、菲德勒公司破产重整工作顺利推进。攀枝花市中院在司法数据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提出《煤矿整顿关闭司法应对》《国有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法律建议》等多份专题报告。破产案件承办法官张渝捷说:“综合运用法治手段,实施破产、重整、清算,化解过剩产能,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是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助力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有效做法”。
十九大召开后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快立案、快保全、快审理、快裁判、快执行”是攀枝花市中院党组对涉金融案件办理工作的要求。2017年9月开始,全市法院集中开展为期4个月的涉金融案件审理执行专项活动,期间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刑事案件59件,涉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纠纷等民商事案件1448件,涉金融执行案件710件,执行到位标的42433.08万元。进一步规范了金融秩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了辖区经济市场稳定。
推行绿色司法
筑牢环境保护屏障
攀枝花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环保要求高、任务重,同时全市康养旅游业快速发展,对生态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
2016年,攀枝花市中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在工矿业集中的西区最先设立绿色法庭,制定《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服务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实行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紧紧围绕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设“美丽中国”四项任务,切实履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责。
“办案不是目的,通过司法手段,切实解决环境问题,实实在在为环境保护出力,才是绿色法庭的意义所在”。西区法院绿色法庭的庭长何国环说,该庭惩处环境资源犯罪,依法适用最准的环境司法;制止违法排污行为,依法适用最快的诉前禁令;督促行政机关履职,依法适用最严的公益诉讼;推行绿色司法保障,依法适用最实的生态修复。
2018年7月18日,西区法院绿色法庭来到案发地格里坪村,巡回审理彭某涉嫌犯盗伐林木罪案,通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被告人认罪悔罪,并自愿签订了补种协议。
“看了今天的开庭,对于我们村民来说很震撼,也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知道了随便砍伐树木也有可能犯法。”70多岁的张大爷有感而发。
针对同一个污染环境行为往往造成不同损害后果的特征,在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的办理中,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并将被告承担环境修复的意愿、行动和环境修复实际效果作为量刑重要考虑因素。对涉生态案件开展判后回访,关注污染企业整改情况,以及破环生态责任人“补种复绿”情况,促进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2018年4月16日,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播出一起翁某诉攀枝花市盐边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案。“该案的审理既实现了对环境破坏者的惩戒和警示,又促进了行政部门环境执法水平的提高”。该案二审法官徐馗斌说,通过典型案例的引导,提升群众对环境资源类违法或犯罪的认知,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构建起司法、行政、公众参与的立体生态保护网。
延伸司法服务
共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该中心现有10名专职调解人员、84名来自不同行业的专家入驻,分为专职调解员、行政调解员、物业调解员等九大板块,对物业纠纷、医患矛盾等多发性纠纷实现一站式调解服务。”已成功调解511起纠纷的优秀调解员陈林华介绍道,“对于矛盾纠纷群体较大、调解难度大的纠纷,由第三方调解中心主任对派驻调解员组合后进行调解。”
从2016年初开始,米易县法院探索推行第三方调解新模式,在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设立矛盾纠纷第三方调解中心,由政法委牵头,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整合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方面的调解资源共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首批在米易县法院设立调解室4个,覆盖了院机关和所有派出法庭。2016年至今,第三方调解中心驻院调解工作室共受理各类调解案件902件,调结860件,调解率为95.34%。通过调解,每年到法院诉讼的纠纷减少1000件,相当于5个员额法官的办案数量。该项工作被纳入全省创新示范项目,取得了良好成效,获得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的肯定性批示。
打造“以案说法”品牌,与地方电视台、日报社、电台等媒体联合创办《现在开庭》《法庭聚焦》《每周一案》《法官在线》等四个栏目,荣获全国法院新闻宣传优秀策划奖。其中,《现在开庭》属全省法院首创庭审纪实栏目,现已开播10年,栏目覆盖到凉山、丽江、楚雄等地,被当地群众誉为攀枝花的“今日说法”。
与此同时,攀枝花两级法院与基层社区、中小学校结对共创法治社区、法治学校,与20多所学校联合开展“新学期第一堂法治课”,47名法官兼任中小学校法制辅导员,设立“法官便民工作室”12个、“法官便民工作岗”132个,既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贡献法院智慧,又拉近群众与司法工作之间的距离。
在全省法院率先以“两办”名义出台《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行政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大幅提高。创新开展行政审判,邀请行政机关负责人每季度旁听一次典型行政案件庭审,坚持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一案一建议”制度,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架干群连心桥
司法助力脱贫攻坚
“‘架起干群连心桥 助力群众致富路’这十四个字可是我们大家一起想的,请书记一定收下!”盐边县惠民乡德阳村村主任卢发碧和十几名村民来到攀枝花市中院,并送来锦旗,感谢攀枝花市中院派驻德阳村的“第一书记”袁秀春。
“在袁书记的带领下,我们从后进村变成先进村,还摘掉了‘落后村’的帽子!”卢主任感激之情溢于言表。2016年初,攀枝花市中院按照市委统一安排,派干警袁秀春同志前往盐边县惠民乡德阳村任“第一书记”。两年的时间,袁书记走遍了德阳村的山山水水,走进了德阳村的家家户户,解决了德阳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症结,发展了德阳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特色产业。如今的德阳村村民在新一任的党组织带领下,大力发展芒果、核桃、青花椒种植和蚕桑养殖等特色产业,攻坚克难确保在2020年前实现全村贫困户的脱贫目标。
德阳村的变化只是攀枝花市中院参与脱贫攻坚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全市法院搭建“花城法官”党员志愿服务工作站,投入帮扶物品、资金,举办法治、脱贫攻坚等专题讲座。协调处理农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及花园农家等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案件纠纷,保障阿署达、红格、撒莲等特色小镇风貌打造工程顺利推进。
紧扣乡村振兴战略,今年年初,攀枝花市中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全市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聚焦乡村营商环境优化,加大涉农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妥善审理农产品品牌权益保护案件,突出对“攀枝花芒果”“攀枝花枇杷”等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自主打造品牌司法保护力度,提升特色农产品附加值。通过办理“互联网+农业”新业态案件,妥善处理新矛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等新型农业业态健康发展。该意见出台后,惩治辖区脱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0件,判处刑罚22人次,依法审理涉假冒伪劣农资农药、涉林涉农案件107件,维护良好的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秩序。
9月19日,在泸州举行的四川省法学会第五届治蜀兴川法治论坛上传来喜讯,攀枝花市中院承担的《司法服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状实证研究——基于攀枝花市法院服务和保障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状为样本的分析》课题,荣获一等奖。这是该院在开展涉农案件专项办理的同时,加强司法研判,分析辖区“康养+农业”产业发展司法需求,充分发挥司法指引功能的生动实践。
推行智慧体系
升级司法服务水平
建成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中心、12368热线、微信平台和移动APP“五位一体”的智慧服务体系,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信息查询、远程接访等便捷诉讼服务,实现刑事案件远程开庭,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017年12月4日,东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蔡某涉嫌犯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这次庭审法官、公诉人、被告人三方分别在位于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的三个视频终端参加庭审,全过程用时约15分钟。这是攀枝花法院首次使用远程视频开庭。
此次远程视频庭审创新了诉讼方式,进一步节省了庭前准备环节所耗费的大量人力、物力,通过让数据信号多跑腿,保证办案人员能够将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到庭审过程当中,从而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成本,有效缓解基层法院存在的“案多人少”矛盾,实现信息化与司法办案工作的深度融合。
建成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强力推进全程全域公开。推进“阳光、效能、服务”三型人民法庭建设,年均开展巡回审判200余场次,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00余万元,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离开大局去审判执行案件,就容易导致机械司法、就案办案,难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光旭强调,“攀枝花法院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积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更新司法服务理念,统筹做好、协调发展各领域的审判工作,更好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邓天玲 陆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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