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邦伟力 写在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五十周年之际(一)
□本报记者 陈帆
五十载岁月如歌,半世纪风雨兼程。
历史的坐标注定铭记,50年前的一个春天,渡口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大会召开,后经中共渡口市委讨论决定,并报中共四川省委同意,将此次大会作为渡口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这标志着攀枝花市正式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0年来,一届又一届攀枝花市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心系国家方略,情牵黎民冷暖,与党和人民在半个世纪的光辉历程中同心逐梦,让这座英雄城市不断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活力。
让人民攥牢书写历史的“笔”
——50年来,攀枝花市人大致力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1978年3月,为筹备召开渡口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渡口市革命委员会主持开展了首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全市各族人民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选举,选举出802名市人大代表。
1978年11月30日,渡口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革命委员会组成人员,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步入正常“运行轨道”。
渡口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后的第18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这场在中国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会议,作出了把全党全国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决定。同时,会议还着重提出了一项关系到中国命运的重要任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从此,我国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攀枝花民主政治建设新进程的号角。
至2018年1月,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历经十届,共召开代表大会49次。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职能,通过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集中表达全市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愿望,动员和组织全市各族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得到有效保障。
人民是历史的书写者,经邦治国的伟力,源自人民。这是始终贯穿攀枝花市人大发展历程的要义。
攀枝花市凡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分性别、职业、民族、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全市各族人民直接选举县(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这些代表间接选举出市、省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50年来,攀枝花市各族人民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热情持续高涨。截至目前,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代表大会49次;二届人大一次会议至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肩负人民重托的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11643件,这些来自人民的“嘱托”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办理工作的见面率、解决率、满意率逐届提高,团结奋进、砥砺前行的强大力量在党心民心的“同心圆”里不断凝聚。
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用50年的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经过长期革命斗争和实践的伟大创举,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选择和共同愿望。
为改革发展注入“永恒动能”
——50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抓大事,议大事,认真履职行权,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巨大贡献
至2018年1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作出决议、决定416项,其背后,映照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责和使命,折射出攀枝花改革发展所走过的不平凡历程。
1991年3月,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攀枝花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八五”计划纲要的决议》。决议强调,要把攀枝花建设成祖国钢铁、钒钛和能源生产的重要基地;
2006年2月,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攀枝花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决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在中共攀枝花市委的领导下,为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而努力奋斗;
2016年1月,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攀枝花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要求努力打造四川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全省高水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
一项项决议和决定,正是汇聚人民意志的一道道考题;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效,则是最令攀枝花人民满意的回答。
(下转2版)
(上接1版)1993年,攀枝花市提前两年完成了“八五”计划的主要指标。“八五”期间,全市累计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76亿元,比“七五”期间增长近2倍,是此前历个五年计划中增量最多的时期;
“十一五”期间,攀枝花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500亿元大关,比“十五”末翻了一番,实现了从钢铁经济向钒钛钢铁经济的战略性转变,民生工作实现了从弥补欠账到系统推进的重大转变,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构架初步形成;
2017年,攀枝花地区生产总值突破千亿大关,达到1144.25亿元,完成35个贫困村退出,8881名贫困人口脱贫的任务,继2008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后,又获得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殊荣;
……
振奋人心的发展成绩,凝聚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各级人大组织、广大人大代表的心血与付出。
自1981年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监督工作逐步规范,监督形式不断完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监督实效不断增强。
2014年8月28日,在攀枝花会展中心,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一场特殊的“考试”。
“货币化安置与实物安置,哪种更符合攀枝花当前实际?”“在拓展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方面,政府职能部门有什么解决方案?”……在近三个小时的询问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把群众在保障性住房领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一个个抛出,交到市级各部门“一把手”面前,通过双方一次次“短兵相接”,我们看到了监督者的使命与关切,行政者的作为与担当。
自2014年起,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目前,已组织开展了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等工作的2次专题询问。“一对一”提问,“面对面”回复,变“文来文往”的交流为对话互动,并在此过程中提出对策建议,形成工作共识。实践证明,专题询问作为对询问的深化拓展,能够比较系统和集中地对某一问题实施有效监督,这是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监督工作的重要探索,丰富和拓展了人大监督的形式和渠道。
50年来,历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努力增强监督实效,确保宪法和法律在攀枝花市的正确贯彻执行,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在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监督方面,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数部法律法规,在全市范围内采取市、县(区)两级人大联动的办法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一府两院”提出建议,督促改进,促进法律法规的施行。
组织开展对“一府两院”进行工作评议是人大履行监督职权的一种重要形式。1993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在盐边县新九乡开展评议工作试点,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首个评议,效果很好,得到市委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此后,评议工作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展开。
为了把对事的监督与对人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1995年,在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首次对市公安局、市水电农机局、市劳动局局长进行了述职评议。至2017年底,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一府两院”开展述职评议30余次。通过评议,达到了强化监督、推进工作的目的。
述职评议反映了人大监督上的一种创新与深化。而述职评议对象级别的提高,则标志着人大对其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民主监督又迈进了一步。
为科学理政筑牢法治“压舱石”
——50年来,攀枝花市人大致力深入推进依法治市,为筑强改革发展的法治保障不懈努力
尊法者强,敬法者兴。在攀枝花改革发展的宏伟征程中,法治始终是最坚实的保障。
回首过去50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出了一份丰厚的法制成绩单:对提请任命人员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确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作出《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决议》,成为全省首批获得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制定《攀枝花市地方立法条例》《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
2015年12月以前,攀枝花市没有立法权,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做好协助上级立法工作,对《宪法修正案(草案)》《选举法(草案)》《房地产管理法(草案)》《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国家赔偿法(修订草案)》等400余件国家法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攀枝花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同时也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了重要贡献。
2015年12月3日,攀枝花市成为全省首批获得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
立法工作千头万绪,制定立法程序法规首当其冲。经过半年多的大量工作,2016年8月23日,市九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攀枝花市地方立法条例》。1个月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该《条例》,标志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根据该《条例》制定实体地方性法规。
科学立法,治国之要务、理政之圭臬。唯有站在改革发展的视角和立法实践的前沿,才能让法律与时代“同频共振”。
2017年,着眼于解决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本市第一部实体地方性法规《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
为何首先对城市绿化进行地方立法?
攀枝花城市绿化“绿量不足、体量不大、品位不高”“缺少绿化专项规划,管控缺失”“针对违法破坏绿地和植物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现有依据和标准无法满足城市发展实际”……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解超怀的阐释则更为体现问题导向:“要努力通过制度设计破解发展难题,把‘软约束’变成‘硬规矩’,为城市可持续发展铸就良法重器。”
2017年10月9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12月1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全票批准《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2018年3月1日,《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正式施行。
走出方寸天地,走进百姓生活,法规的制定才能更加体现民意。在推进民主立法的进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出一条有效途径——基层立法联系点。
西区清香坪街道蓝湖社区是攀枝花市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制定《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社区居民参与其中,居民们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很多都被采纳。
“在很多人看来,立法具有一定的神秘感和严肃性。在社区建立立法联系点可以很好破除这种神秘感。特别是在新时代的立法工作中,立法工作者能够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同时也让群众了解立法并参与进来。”蓝湖社区负责人说。
让法规从群众中来,再到群众中去。市人大常委会把依法创新立法工作机制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重要方面,积极探索民主立法新途径,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信等传播媒介,全景展现法规立项、起草、调研、论证、听证、审议、修改各环节,使公众在充分知晓立法背景和经过、了解规范的内容和调整的社会关系之后,更好地表达利益诉求,有序参与立法过程,使立法更接地气、更具民意基础。
“历尽天华成此景,人间万事出艰辛。”翻过50年的辉煌篇章,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肩负着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双重任务再次上路,今天的纪念,将是一个新的起点,承载着新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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