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表扬2018年二季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攀枝花好人”名单的公示

攀枝花日报 2018-07-17 06:37 大字

根据中央、省文明办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的相关要求,为弘扬社会新风尚,广泛挖掘和宣传攀枝花市的凡人善举,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现将拟表扬2018年第二季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攀枝花好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17日-21日。公示期间内,广大干部群众如有意见,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市文明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和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机场路151号。

联系人:何馨,联系电话:3337395、18681218024,电子邮箱:pzhwmb@163.com。

拟表扬2018年二季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攀枝花好人”名单

一、助人为乐好人

苏光友 攀枝花市盐边县红格镇新隆村村民

刘永虎 攀枝花市四川民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胥三强 攀枝花市攀泰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出租车驾驶员

二、见义勇为好人

杜启平 攀枝花市西区打私办一中队队长

杨在军 攀钢集团钢钒物流中心机务作业区职工

三、诚实守信好人

李玉美 攀枝花市盐边县国胜乡扎古村村民

四、敬业奉献好人

钱可英 攀枝花市盐边县红宝苗族彝族乡中槽村第一书记

邓开明 攀枝花市米易县山药种植专业技术协会会长

彭恂军 攀钢集团钢钒物流中心机车车辆作业区职工

五、孝老爱亲好人

付光德 十九冶机装公司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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