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第一时间第一速度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 李建勤王波分别作出指示
本报讯(记者 晏洁)8月11日23:30,在接到由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一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后,攀枝花积极部署,连夜调查核实。市委书记李建勤,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波分别作出指示,并责成有关部门赶赴信访举报件中涉及的企业,做好调查核实和回复工作。
8月11日23:30,市委群工局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攀枝花市的第一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反映“仁和区金江镇盐边县冶金辅助材料有限公司采取夜间生产等方式,应对民众监督和检查,继续进行环境损害性生产”。
接件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李建勤要求,第一时间,第一速度办理。通知各县(区)快速核查,如属实,严肃查处。同时要举一反三,通知各县(区)夜间排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波要求,立即对群众举报的内容进行研判,核实情况、抓紧处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忠华要求,迅速组织人员前往现场核查取证,对举报内容属实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副市长邓斌随即召集市委群工局、市环境保护局等部门对信件内容进行研判,落实相关责任,明确涉事企业具体位置,并率领盐边县、市委群工局、市环境保护局相关领导和执法人员于8月12日0时10分出发赶赴现场查勘,8月12日凌晨3时初步调查完成。9时30分,谢忠华、邓斌组织盐边县、市委群工局、市环境保护局相关负责人对初查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并安排下一步工作。
经初步调查,群众所反映企业实际位于盐边县桐子林镇安宁村三堆子,主要从事工业脱硫剂和复合造渣剂生产,企业于2006年6月30日取得环评批准,于2007年3月28日通过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各车间和工段无生产人员。经现场查勘和询问,企业于8月11日20时已完成当日生产任务。
8月12日下午,市环境保护局再次组织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同步开展环境监督性监测,核实企业实际排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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