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制定出台《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攀枝花日报 2022-04-02 00:5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程桂英)今后,攀枝花苏铁的保护和管理有了法律支撑!日前,《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正式出台,该《办法》对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苏铁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等进行了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该《办法》是攀枝花市自2015年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出台的第二部地方政府规章。

《办法》明确了有关各方责任,理顺了管理体制机制。《办法》规定,在苏铁自然保护区内的单位、居民和经批准进入苏铁自然保护区的人员,必须遵守苏铁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苏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苏铁自然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义务,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行为有检举、控告的权利。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依法对破坏苏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

《办法》规定,市、苏铁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县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苏铁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组织和协调开展苏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日常监管。市、苏铁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县级发展改革、教育和体育、科技、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广旅、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根据职责做好苏铁自然保护区的相关工作。

《办法》规定,苏铁自然保护区属于禁止开发区,实施强制性生态保护,严格控制人为活动对自然生态原真性、完整性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并按照核心区和实验区实行分区管控。苏铁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任何人进入,禁止开展任何开发建设活动。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依法获得批准。

《办法》还对苏铁自然保护区内森林防火、资源保护、科普宣教、违法行为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详见3版

新闻推荐

航行通告

经核准,同意攀枝花市瑞雪工贸公司在攀枝花市原502矸石电厂至法拉大桥航段进行跨江索道更换活动,为确保活动和过往船舶...

攀枝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攀枝花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