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服务场所实行禁燃禁放
本报讯(记者 江潇 实习生杨鸿榆)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全市殡葬服务场所实行禁燃禁放,倡导安全文明祭祀,严防火灾,确保市民平安过年。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内,包括市殡葬服务中心、各县(区)殡仪服务站、公墓(含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存放堂等殡葬服务场所,严禁携带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殡葬服务机构;严禁燃放烟花、鞭炮、孔明灯等;严禁焚烧冥币、纸钱、香蜡、花圈、遗物等所有祭祀用品;严禁在吸烟室以外的场所吸烟。同时,市民朋友可采用更环保方式进行网上祭祀,绿色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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