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执行大案 各方当事人点赞

四川法制报 2021-06-17 00:3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唐万贵)11日,某创投公司、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某建筑公司的负责人来到攀枝花中院,向该院执行局干警赠送锦旗表达感谢。执行干警表示:“我们的办案工作能够得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一致认可,所有的努力也就值得了。”

2018年,某创投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因借款开发房地产相关事宜产生纠纷,经省高院判决后指定攀枝花中院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1.4亿元。执行中,某建筑公司作为房地产的实际建设方在取得生效判决后也申请执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此时,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已欠债近2亿元,其名下仅有在建在售的房地产可供执行,但又牵涉购买商品房的群众,矛盾纠纷多、社会影响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后经攀枝花中院执行局努力,促成三方达成长期和解协议,通过共同监管卖房还债的方式,被执行人逐步开始履行义务。

今年3月,新的债权人申请执行,案情发生变化,攀枝花中院执行局局长陈刚召集法官团队多次研判,在组织各方当事人协调后,迅速促成新的和解协议,并确立了案件“依法办理、优先审查、迅速划款”的工作思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集中售房后,各方申请执行人共同提交划款申请,执行局迅速对案款进行扣划拨付并解除相应房屋的查封,让购房百姓能够迅速办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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