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公开听证

四川法制报 2021-04-14 00:45 大字

本报讯(刘滔滔 记者 唐万贵)近日,攀枝花中院举行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听证会。申请人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攀枝花某有限公司参加听证,市检察院出席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市司法局作为“府院联动”主体参与听证,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旁听了听证会。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程序是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法院申请就该赔偿协议进行审查并确认其法律效力的一种非诉程序。双方当事人经磋商达成的和解赔偿协议一旦得到司法机关的确认即获得强制执行的效力,且该协议书应当上网公开 30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在听证过程中,攀枝花某有限公司对其人为操作失误引起的偶发性短时的超标排放行为深表歉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攀枝花某公司承诺将通过加强管理、加大技术改造、投入环保提升项目等措施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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