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获省级“枫桥式司法所”称号

攀枝花日报 2021-01-20 05:2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周越 特约通讯员 田金艳)近日,西区司法局格里坪司法所被评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此前,攀枝花市仅有两所司法所获此殊荣。

去年,格里坪司法所以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为契机,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进行深入调查摸底,选优配强人民调解员。打造集“综合受理、矛盾调解、公共法律服务、信访接待”等功能于一体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创新“44”工作法,将调解队伍分为4类,矛盾纠纷分为4级,并整合基层机构资源,通过“三说会堂”方式,建立多元参与的“1+N”人民调解体系,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90起,调处成功90起,成功率100%。

同时,该所实行“智能化+社会治理”管理模式,设立“雪亮工程”监控室,集成辖区监控摄像机82个,形成立体化智能防控网络,通过智能化防控协助排查化解各类纠纷10余起;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部建立微信群,不定期推送相关法律小常识,变“面对面”普法为“键对键”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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