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摘登) 2020年10月21日在攀枝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上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近年来,市政府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要求,各级党政领导重视,职能部门主动作为,不断探索创新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步骤、分阶段、有重点的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机制建设和业务拓展,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公共法律服务保障。
攀枝花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引导不够、群众参与度不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全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整合不够,单位(部门)协同配合不够,服务高质量发展作用发挥不明显;三是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尚未有效建立,预算少、标准低、经费保障等问题比较突出,影响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全面开展;四是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特别是基层法律专业人员和公证人员严重不足,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和意见:
(一)树牢服务群众理念,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学法教育活动,真正让人民群众懂法、尊法,善于运用法律意识、法治思想处理身边的涉法事务,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合力。建议成立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司法行政部门与公检法及宣传、发改、信访、财政、住建、人社等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统筹各单位(部门)法律服务资源,加速“智慧司法”建设,与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相衔接,建立并完善移动互联、智能高效、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切实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
(三)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基础。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完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动态增长机制,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落实财政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建设,切实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各项工作有效运转。
(四)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围绕“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目标,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切实做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人民调解”六篇文章,强化法务专业人员培训和管理,统筹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新闻推荐
四川经济日报攀枝花讯(张鸣徐杨记者侯云春)在日前召开的2020年度全国电力行业党建工作研讨会暨《当代电力文化》杂志年会上...
攀枝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攀枝花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