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能馆擅自变更场地 消费者的预付费能退吗?

消费质量报 2020-10-27 06:15 大字

本期坐诊嘉宾:攀枝花市消委会秘书长邓春莉

【案情】2020年6月20日,消费者李先生在攀枝花市某体能馆办了一张500元会员卡为自己的孩子进行羽毛球训练,后因场地转让换了老板,原本打羽毛球的场地变成了少儿培训场地。消费者打算退还会员卡里剩余费用420元,体能馆提出将留下来的货品进行抵押的方案,消费者不同意,遂投诉至攀枝花市消委会。

【处理经过及结果】经调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体能馆擅自更改培训场地,未能向消费者提供约定的服务,体能馆的行为属于单方面违约。根据《消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法》第八条关于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体能馆和消费者均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经调解,体能馆退还剩余费用420元。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中心记者蒋沁芮实习生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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