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遴选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攀枝花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健全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制,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工作要求,本院将面向社会遴选3家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纳入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用于开展全市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现将遴选入库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参选的条件:申请纳入名单库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为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公证机构除外;
2.在业务开展所在地具备与所承担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等;
3.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法律、估价、摄影、视频剪辑、VR拍摄及制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和固定工作人员;
4.设有客户服务中心,能够提供24小时免费咨询服务;
5.建有服务监管软件平台,能够完整保存现场勘验、电话(网络)咨询、引领看样、拍品交付等信息资料,能够全程留存及存档保存,能够与淘宝、京东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后台同步数据对接,后台数据能够实时接受人民法院监管;
6.具有人民法院要求的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选:
1.主要负责人或实际出资人在执业经营中,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在执业经营中有不良记录的;
4.不符合提供网拍辅助工作资质要求的;
5.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近亲属的配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股东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不得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
6.同一名单库中不得纳入2家及以上由同一自然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同一自然人、法人作为控股股东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7.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中各网拍平台所属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不得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
8.其他不得申请报名的情形。
三、遴选流程
本次遴选由符合条件的网拍辅助机构自愿向本院申请,经过公告、资格初审、从业测试、综合评审的程序,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评选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入库。
(一)资格初审
凡自愿申请入库的网拍辅助机构应当于2020年9月15日前向本院提交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申请书;
2.企业或社会团体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实缴出资登记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银行流水等证明实缴资本情况的相关材料;
3.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近3年无违法违纪情况证明;
4.办公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5.专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及在本机构近一年缴纳社保情况的证明材料;
6.2018年以来作为网拍辅助机构与法院签订的入驻合同及业绩材料(需包含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关键内容)和2018年度、2019年度纳税证明;
7.近两年荣获相关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奖励、荣誉称号等证书;
8.从事网拍辅助工作硬件设备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进行现场核对,同时向本院提交彩色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复印件提交后不再退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与事实不符、存在虚假信息,应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申请入库仅支持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转交、委托等方式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前,8:30—11:50,15:00—17:50,逾期不再接收。
报名地点: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人:李卓恒
联系电话:0812—3340969
(二)测试及评审
2020年9月21日上午进行从业人员能力测试,由申请机构选派从业人员进行测评;
综合评审:攀枝花中院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对申请机构的执业资质、行业信誉和工作业绩进行审查,并充分听取全市两级法院意见建议。向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法院监察部门核实机构的违法、违规惩戒信息,征询相关评价。
(三)公示阶段
在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执行公开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公示结束后,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纳入全省网拍辅助机构名单库并统一对外发布。
四、其他要求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采取自愿申请、集中评审、动态管理的模式进行管理。入库后人民法院委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应当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的具体规定签订委托协议,明确辅助工作范围、工作要求、收费原则及标准等事宜。
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9月5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程桂英)8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了全国首批174家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机构名单,攀枝花市第二...
攀枝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攀枝花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