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下发疫情防控期建筑工地复工通知

攀枝花日报 2020-02-08 06:2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江潇)按照“返攀有组织、到攀有检查、检查有报告”的要求,2月7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复工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要求,2月15日以前,攀枝花市辖区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筑工地一律不准开工,2月15日以后需要复工的,项目业主应当向建筑工地所在辖区政府提出复工申请,辖区政府或辖区政府指定职能部门负责疫情防控期间辖区所有建筑工地的项目复工审批,并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为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建筑工地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通知》明确了建筑工地复工时间、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编制建筑工地复工方案、复工申请审批流程四个方面的内容,建设项目满足通知规定的标准条件向项目所在地辖区政府申请复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指挥部宣布解除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后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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