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还发朋友圈炫耀,结果进了拘留所
11月1日上午,攀枝花仁和区交警大队收到群众举报的一段视频和一些朋友圈截图,并称该驾驶员在朋友圈内晒“无证驾驶”。得知情况后,仁和交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进行调查,很快就找到了在朋友圈炫无证驾驶车技的女子刘某,并将其传唤到仁和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后经讯问,刘某因即将参加驾考科目三考试,为了考试能顺利通过,便借了朋友的车开车上路,想在考试之前练练手,就将朋友的车辆开上路了,同时又想纪念一下自己第一次驾驶机动车的过程,就录下视频发到朋友圈炫耀。
对于刘某无视法律法规,弃安全不顾的行为,仁和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1款;第99条、第1项之规定,对其进行1000元的罚款和3日的行政拘留。刘子瑜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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