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攀枝花市银泰城P2011-18#宗地规划条件变更及方案调整再次公示
攀枝花市银泰城各业主、相关利害关系人:
2019年2月、6月,建设单位攀枝花银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送了银泰城(P2011-18#宗地)规划条件变更内容及二期北地块局部调整方案设计总平面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就银泰城(P2011-18#宗地)规划条件变更内容及二期北地块局部调整方案设计总平面图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收到多份银泰城购房业主书面反对意见书;2019年8月21日,建设单位提供了关于银泰城P2011-18#宗地规划条件变更及方案调整的同意书。现因同意意见书和反对意见书涉及业主重复签字,为明晰各相关利害关系人的真实意见,本着依法履职的原则,我局就银泰城(P2011-18#宗地)二期北地块局部调整方案设计总平面图进行再次公示。
一、公示方式及公示地点:
(一)攀枝花日报(仅对文字部分)。
(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
(三)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http://gtj.panzhihua.gov.cn/)。
(四)银泰城项目现场。
二、公示时间:
自《攀枝花日报》刊登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三、征求意见方式:
(一)在公示期内,涉及该项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该方案调整有异议者,请持本人身份证、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仅针对银泰城购房业主)及本人书面意见到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登记。
(二)委托他人反馈意见的需提供由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委托书、委托人书面意见、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对各相关利害关系人所提出的意见,我局将向意见反馈人出具意见受理回执单。
(四)公示期满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同意调整。
(五)公示期满,我局将对征求意见情况进行研究,并依法开展下一步工作。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
联系人:施仪琳 余晓超
联系电话:0812-2905689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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