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开出首份消费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裁定书

攀枝花日报 2019-05-07 07:01 大字

本报讯(肖舜予 毛慧黎 记者 晏洁)近日,东区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确认胡先生与某汽车经销商的消费纠纷调解协议合法、有效,督促当事人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这是攀枝花市首例经司法确认的消费纠纷调解协议。

今年1月15日,胡先生在某汽车经销商处签订汽车销售合同订购家用轿车一辆,并按合同约定全额支付了购车款,但经营者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当事人交付车辆,违反了合同约定。胡先生遂要求返还购车款并支付违约金共418000元。3月6日,经营者退还胡先生购车款60000元,剩余款项迟迟不予支付。无奈之下,胡先生向市消委会投诉。

4月2日,市消委会召集双方进行了调解,并达成协议。随后,市消委会与东区法院启动了消费纠纷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4月17日,消费者与经营者同时向东区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经东区法院裁定,双方签署的调解协议书合法有效。

下一步,市消委会将与法院系统共同完善“消费争议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健全诉调对接机制,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消费争议诉求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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