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须长抓不懈

攀枝花日报 2019-04-09 06:47 大字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人民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和平环境中度过。长期的和平生活,容易使人忘记战争,放松警惕。

好战必亡,忘战必危。在我国,人民防空战时主要任务是阻碍敌人空袭武器发挥效能、消除空袭后果,从而保持战争潜力,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护的主要手段有利用人防工程和疏散地域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掩蔽、实施伪装、实行灯火管制、采取抢救措施等。概括起来就是“走”“藏”“消”三个字:所谓“走”就是适时地组织人员疏散。所谓“藏”就是及时地进入人防工事隐蔽。所谓“消”就是及时地消除空袭造成的后果。

随着战争形态的改变,由于现代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突出表现为综合国力的较量,对战争潜力的大小及其向战争实力转换的速度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防空成为影响战局的重要筹码。一是人民防空能有效地保存国家经济潜力。提高重要经济目标、“生命线”工程等目标的生存能力;通过合理的分散布局,尽可能的地下化,科学的内部网络结构,严格的伪装保障,积极组织抢救、抢修等,可以大大减少空袭损失。二是有效保存人力资源。人民防空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重要任务,强调通过教育和训练,提高全民的防空意识和防护技能,重视修建规模合适的人员防护工程和疏散地域,力求战时快速救治,必将在战时保存人力资源方面发挥巨大作用。三是人民防空能稳定民心和士气。高技术空袭一旦发生,大量建筑物被毁,居民生活环境恶化,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容易引发社会动荡,动摇民心,动摇士气,而人民防空通过平时的防空教育,战时广泛深入的动员以及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能够使广大群众作好心理准备,增强防护信心,从而处乱不惊,始终保持旺盛斗志。

我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得到人民防空保护的权利,都必须依法履行人民防空的义务”。人民群众的人民防空义务主要包括:参加人民防空建设、负担人民防空费用、执行人民防空勤务、保护人民防空设施、参加群众防空组织、接受人民防空教育和训练、开展相互救助等。在未来信息化局部战争防空袭作战行动中,人民防空依然要坚定不移地发动群众、依靠人民群众,一方面人民群众需要明确自己的岗位、任务和职责,人人熟知警报信号和防护方法,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另一方面,还要广泛动员民众,充分发挥人民战争威力,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统一协调防护行动,率领人民群众运用各种方式和手段群抗、群防。

人民防空的基本原则是“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人防防护工程的建设不是旦夕之间能够完成的,群众防空组织的战斗力也不是一时间就能够完全凝聚的,我们还要一个长期建设、长期训练整合的过程。如果我们平时忽略了人民防空建设,一旦战争来临,我们将在空袭战中缺乏藏身之地,我们的城市将会蒙受巨大的损失。人民防空建设必须常抓不懈,一刻也不能放松。我们要保持清醒的认识,时刻牢记“备虞不虞”“忘战必危”的古训,国无防不安。人民防空因战而生、为战而存,要打造坚不可摧的护民之盾,今天的防空准备要紧盯明天的敌人空袭。

攀枝花市人防办指通科 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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