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祀千万条 森林防火第一条

攀枝花日报 2019-04-02 07:01 大字

□尚立安 本报记者 吴晓龙

清明节是祭祀先人、缅怀故人、寄托哀思的时节,也是森林火灾频发的高峰时段。

在这个天干物燥、气温攀升的春季,森林资源尚未完全复苏,正处于易燃阶段。攀枝花森林消防支队参谋长王力承提醒广大市民,近日山西省沁源县、北京密云等地不同程度发生森林火灾,清明期间一定要文明祭祀,严禁在户外用火,严格管理火源。王力承表示,攀枝花森林消防支队将会在清明节前后加大森林防火巡护力度,并开展防火宣传等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攀枝花市森林资源安全。

那么问题来了,清明祭祀引发森林火灾究竟属于什么罪?会受到哪些惩罚呢?根据我国《刑法》第115条规定,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致他人重伤,死亡或公共及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攀枝花市森林消防支队温馨提醒您:

清明祭祀千万条,森林防火第一条。

野外用火不规范,人与自然两行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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