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知识窗
攀枝花市自2012年创建文明城市以来,2014年2月成功创建为第三届四川省文明城市,2015年2月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荣誉称号。
创建文明城市对市容市貌的要求:规划合理,公共建筑、雕塑、广告牌、垃圾桶等造型美观实用,与居住环境相和谐,能给人以美的享受;街道整洁卫生,无乱张贴(包括牛皮癣)现象;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气氛祥和。
创建文明城市对市民在公共场所道德方面的要求: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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