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我局对仁和区仁和镇人民政府32031.1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号:攀仁国用(2001)字第 918 号〕依法收回。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2日
新闻推荐
攀枝花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8年研学旅行申报备案工作的通告
为了规范研学旅行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引导和推动全市研学旅行健康发展,近日,市旅游局已下发文件《攀枝花市旅游局关于...
攀枝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攀枝花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