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绽放在户籍窗口的最美警花
□本报记者 吴晓龙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窗口,有一张笑脸,似阳光一样的灿烂,如春风般的温暖,让人难以忘怀,被喻为“绽放在户籍窗口的最美警花”。10多年来,她在户籍窗口共接待办事及咨询群众近20万余人次,为辖区1000多名群众解决户籍疑难问题。
她就是共产党员、攀枝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民警、全国公安“爱民模范”、公安部“优秀人民警察”、四川省“一等功公务员”、攀枝花市第三届道德模范陈红。
爱岗敬业热心服务
今年46岁的陈红,1993年进入公安机关,2005年初从事户籍管理工作。在一些人眼里,公安工作难做,尤其是户籍工作,涉及到孩子升学、就业、社保等方方面面,少不了吵吵闹闹。陈红管着辖区30多万居民的户籍,每年要处理的疑难问题多达100多起,每天接待群众100多人,可她从不跟办事群众发生争吵,对一些因不了解户籍管理政策在窗口吵闹的群众,总是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像帮助自己的家人一样,用最平和的语气、最耐心的态度、最温馨的笑容、最大度的胸怀来对待他们,最大限度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009年6月的一天,一位70多岁的老大娘因为天热又走得急,一走进户籍室就趴在窗口喘气,陈红立刻站起来走到老大娘身边,问她办什么事。老大娘说,她是来为生病在家的儿子办职业状态证明的。儿子原单位已改制搬走了,儿子离婚后生病在家,孙子在读高中,自己跑了两次都没办成。陈红听了老大娘讲述的情况后,当场打电话核实信息,当场将证明办好递到老人手里,老人十分感动,连声道谢。第二天一早,当陈红走到户籍室大门口时,昨天那位老大娘拿着一台电风扇在等她。陈红问老大娘:“大娘,你还有事吗?”老大娘说:“姑娘,我看见你办公室的空调坏了,我把家里的电扇拿来给你。”老大娘的这一举动,让陈红触动很深:工作中只要对老百姓好,老百姓就会用真心来回报。
2013年4月,东区公安分局户籍窗口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分局治安大队副队长,陈红要负责整个东区范围内的户籍管理和身份证办理工作。每天来办事的群众络绎不绝,几乎一坐就是一整天。除了中午吃饭时间,忙得连上洗手间的时间都挤不出来。可陈红和她的姐妹们从不说一声苦,叫一声累。她时常对姐妹们说:“户籍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来不得半点马虎,必须用真情、真诚来为群众服务。”她是这么要求的,更是这样带头做的。政务中心上班时间是早九晚五,可陈红每天早晨8点半就到办公室,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下午,要清理完当天的工作才肯下班,回到家常常是六七点钟了。她的办公桌上没有摆放水杯,为的是不会因为喝水上洗手间而离开岗位,这样就可以多一点时间,多审核一些户籍,让群众少等一会儿。
让警徽在窗口闪耀生辉
陈红和她的姐妹们每天都要接待数以百计的办事群众,她总是说:“户籍窗口就是城市的一个窗口、一张名片,服务质量如何,直接影响到这座城市的形象,影响到公安干警头上的警徽。”她时时以一名共产党员的身份、一名人民警察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人民群众至上的服务理念,用自己的爱心、诚心、耐心换取群众的舒心和满意。
在10多年的户籍窗口工作中,陈红自创了“六个一点”工作法,即微笑多一点、态度好一点、耐心多一点、讲话温柔一点、效率快一点、时间省一点、让群众少等一点。凭借“六个一点”,陈红从未被群众投诉,对她的夸奖却举不胜举。
2013年9月,攀枝花市两位居民申请迁移户口到广东省深圳市,但在准备好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籍证明、长期暂住深圳的证明、子女户口及房产证明等资料后,深圳方以审批资料不全拒绝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对此,陈红积极联系深圳方和申请迁移人员退休前单位人事部门,并复印了他们的人事档案记录证明,在查看了对方发过来的独生子女复印件后,在审批表上加盖了公章。一个月后,政务中心接到市政府转来的一封信,原来是这两位群众写来的感谢信。
严于律己清风廉洁
户籍工作在一些群众眼里总认为权力很大,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甚至还有些人错误认为,不送礼办不成事。特别是有些急于转户、入户的人,总是千方百计托关系,请客送礼。而陈红却是严于律己,清清白白做人。她给自己约法三章,工作中坚决做到“四不”,即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接受的宴请坚决不吃、不该接受的礼品坚决不收、不该办的事坚决不办。
2008年11月,市建一公司一位即将退休的工人因户口本上的年龄和人事档案的年龄不符,到了退休年龄而无法退休。他记得上个世纪80年代更正过年龄,所以要来查原始的变更资料,但又无法准确提供原来办理变更户口的时间。陈红对他说,因上班时间太紧,星期六你来吧。星期六这位老工人和女儿一起来了,一进门就将早已准备好的钱一把塞给陈红。陈红严肃地说,你们这是干什么,我叫你们今天来,是因为今天我有时间,不是叫你们来送钱的,我们不搞这一套,赶快收起你们的钱,该办的事我坚决办,不该办的事说什么都不行。陈红在翻查了几十本档案后,终于在1984年的档案中找到了原始的变更记录,老工人父女俩非常高兴和感动。10多年来,陈红先后拒收礼金、礼品价值1万余元,拒吃请70余次。
而另一方面,这些年来,有时遇到老人或是学生来办理临时身份证未带钱时,陈红常常自己垫钱为他们办理证照。
陈红的工作业绩得到群众的充分肯定。2008年,她荣获四川省“一等功公务员”;2011年,获全国爱民模范;2014年荣获公安部优秀民警;2015年,被评为攀枝花市第三届道德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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