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例由监察委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一审宣判

攀枝花日报 2018-04-19 07:0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周越)近日,由西区监察委办理、西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贪污一案,经西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本案是攀枝花市首例由监察委留置调查后移送审查起诉,并得到有罪判决的案件。

据介绍,该案从立案、采取留置措施调查、调查结束移送、检察机关审理起诉到法院一审判决,前后不到2个月时间。作为全市首例采用留置措施的案件,西区纪委监察委整合办案力量,缩短办案时限,充分发挥转隶人员办案优势,与纪委监察委办案能手组成专案组,认真分析案情,理清办案思路,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有序推进案件查办工作,仅用14天就全部审清定准案件事实。

办案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等18项制度,结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重要环节和关键点,完善安全预案,严格程序要求请示报批,严格依规依法调查取证,全被检察院、法院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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