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大力化解政府存量债务

攀枝花日报 2018-03-05 08:12 大字

本报讯(记者江潇)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通知》,一方面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另一方面大力化解政府存量债务,2018年全市及各县(区)政府债务率要确保下降10%,力争下降20%,争取用2—3年时间将攀枝花市债务率降低到风险警戒线以下。

攀枝花市一方面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全面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另一方面,大力化解政府存量债务,要求各县(区)要根据债务风险状况,制定债务化解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偿还存量债务,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全口径纳入财政预算,(下转2版)

(上接1版)对地方政府债券未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县(区),市财政将采取预算扣减或专项上解的方式收缴欠款,并相应扣收资金。

同时,优先安排偿债准备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备费以及能够统筹安排的结余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新增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原则上应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土地出让收入扣除成本后,原则上用于偿还债务;调整支出结构,压缩公用经费,除基本支出和必保民生支出外,其余财政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债务;挖潜盘活国有资产,提升国有资本收益,科学处置非公益性资产用于偿还债务;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将政府债务转化为企业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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