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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效能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

四川法制报 2017-11-21 01:56 大字

本报讯(吴江 陈状飞 伍春龙记者 唐万贵)记者昨(20)日从攀枝花市公安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全方位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初步实现了执法基础过硬、执法制度健全、执法管理到位、执法责任落实的目标,执法效能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截至今年9月,该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39%,破案率同比上升12.4 %,民警违纪违法行为同比下降10%,群众投诉率同比下降55%、满意度同比上升4%。

该局升级改造执法办案场所,配齐全市执法办案区基础设施,对功能室软件信息装备全面升级,目前已经建成18个符合标准、功能齐备、信息化程度高的集中办案区,同时将视频监控全部接入督察部门和案管中心监管,从源头上、细节上消除各类问题隐患。升级改造涉案财物集中保管场所,升级改造8个涉案财物集中保管中心,对涉案财物分类分级规范管理,同时启用省公安厅“3+1”涉案财物信息集中管理系统,落实专人管理,实现案物分离,切实提升执法风险防控能力。截至目前,依托集中保管中心共清理积存物品6000余件,款项1700余万元,依法处置物品4500余件,款项1200余万元,处置率分别达75%和71%。

健全执法行为、健全证据规格和完善自由裁量“三套标准”。同时,围绕警务实战化要求,完善诉讼证据制度、健全执法学习制度、完善两法衔接机制、深化执法权力公开制度“四项制度”,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制度建立以来,办理“涉环”类刑事案件57件,查处“涉环”类行政案件407件,刑事打击52人,行政处罚363人。清理编制公安行政许可16项、行政处罚970项、行政强制24项、行政检查55项、行政奖励13项、行政确认4项、其他行政权力27项,并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全面加强执法管理,修订完善受案立案管理、刑事案件“两统一”、执法全程记录和监督制约等“四大机制”。严把“六关口”,确保执法权力在轨道内运行。对案件办理实行“办案民警、法制员、部门领导、法制民警、案件合议委员会和局领导”六级审核审批流程,形成“层层把关、层级负责、层层制约”的执法监督机制,有效防止了问题案件的发生,确保执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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