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无线电管理
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了。新《条例》在频率有效利用、无线电台(站)管理、发射设备管理、电波秩序维护、管理体制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加大了对“伪基站”等违法活动的惩治力度和措施,为新形势下无线电健康发展、依法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享受无线美好生活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供稿)
一、申请设置无线电台办理程序
二、无线电台站日常管理
1. 设置无线电台审批流程:设台(网)申请人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递交设台(网)书面申请,并附可行性报告及有关技术方案→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查设台(网)单位需求的合理性、设台条件和申报资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根据设台审批权限及频率指配权限给予转报→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批(对讲机台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批)。
2. 设台使用频率审批流程:预指配频率:预指配频率非正式审批使用频率,仅作为设计依据。无线电管理部门根据拟设台(网)的业务类别、电台种类及设置使用地域,经初步电磁兼容分析及无线电波监测,向设台单位预指配频率,由具有无线电通信工程设计资格的单位进行设台组网设计。→省无线电管理部门对设台组网方案的台址、组网频率规划、发射功率、天线高度及业务量等台站技术参数进行规范性和合理性审查。同时对拟设台站的通信范围涉及已设台站的通信范围进行技术参数协调,预先排除可能产生的有害同频干扰或互调干扰。
3. 台(站)拟用设备检测及试运行:设台(站)单位需将购置的无线电台(站)主要设备送市无线电监测站进行主要技术参数检测,设备参数须符合我国的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指标。设置大、中型台站,设台单位须检验系统发射、接收、天线、电源及机房等各部分的工作状态,测试其边界场强是否符合或超出设台组网设计的通信范围,核实是否产生有害同频干扰或互调干扰。设台单位根据试运行情况确定实际台站参数及相关设台组网设计方案,提交试运行报告。→省无线电管理部门根据设台组网设计报告、台站技术资料表、设备检测数据及试运行报告进行核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无线电管理部门收取频率占用费,核发无线电台(站)执照。
4. 批准设置台(站):省级无线电管理部门行文,对设台地址、台站主要参数、使用频率、无线电台(站)呼号等内容给予批复。
对于短波电台、地球站等通信覆盖范围涉及境外的台站,须由报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
二、无线电台站日常管理
无线电台站经审批、验收取得无线电台(站)执照后即可投入使用。无线电台(站)执照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向当地无线电管理部门申请更换。
无线电台(站)执照有效期内,市无线电监测站每年上门对无线电台站主要设备进行年检,以保证无线电台(站)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避免对其他依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对讲机台则需使用单位抽取不低于对讲机总数10%送检。
年检合格后缴纳下年度频率占用费。
三、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
无线电干扰是指有害的无线电波对合法的无线电业务和正常的无线电通讯产生危害,导致有用信号接收质量下降、信息产生误差、丢失、通信被阻断等现象。
为有效维护空中电波程序,无线电管理机构必须利用无线电监测技术、设备对无线电台站发射的无线电波频率、带宽等参数进行测量、分析频率使用情况。掌握相关台站频率使用和电磁环境状况,及时查处非法用频或非法设台行为,维护合法台站正常运行。
无线电监测机构对民航、广电、铁路(高铁)、通信、水运等关系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利益的领域无线电业务用频安全给予重点保障。
四、业余无线电台的管理
国家鼓励和支持业余无线电通信技术的研究、普及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无线电通信活动。
业余无线电台的设置应按照新《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进行申请审批,并接受管理。依法设置的业余无线电台受法律保护。
新闻推荐
□韦席华8月下旬的一个周末,我们一家4口,来到传说中“适合发呆”、“最好是把自己走丢”,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丽江古城。它独具民族特色的建筑风格和浓郁的文化气息,给人遐想的空间,让人...
攀枝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攀枝花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