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攀枝花市首张调查令
本报讯(谢园玲 记者 刘鲲)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一起民事案件的当事人签发调查令,由当事人的代理律师持调查令到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调取与案件直接相关的两份证据。这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当事人发出的攀枝花市首张调查令。
据了解,调查令是指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调查取证,经申请并获法院批准,由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代理律师,由其向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单位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文书。这种取证方式有助于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的提升。近年来,法院一直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如果大量调查取证由法院来完成,不仅浪费司法资源,也不利于保证法官的中立地位。今年7月中旬,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在全省各级法院试行《关于民事审理、执行阶段适用调查令的办法》,对调查令的申请和签发、申请调取证据的范围、持令人的资格等做出规定,以强化当事人、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作用,规范调查取证行为,保障当事人在民事审判和执行程序中的合法权益。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拿到调查令后,申请人的代理律师顺利调取到相关证据,协助调查的两部门均按调查令要求填写回执,代理律师目前已将调取的证据及调查令回执提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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